各系部: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冀教科【2020】10号文件精神要求,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将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2021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系部自行组织本部门教师申报,限青年基金项目及自筹项目各一项。
2.各申报项目要符合文件要求,否则视为弃权。
3.各申报单位务必于12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汇总表一份交至1211,过期不受理。
教务处
2020年12月25日
冀教科【202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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