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处室、各系部: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2018]25号)要求,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开展我院承接任务(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内容
1、绩效报告
各部门根据国家和河北省下发的《绩效采集要点》附件1和《项目评价指标》附件2,结合我院《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总方案》附件3和各项目点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表》附件4中本部门承接的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梳理,撰写2018年度绩效报告和每个项目点的绩效报告,教务处负责撰写学院绩效总报告。
绩效报告要有数据分析、定性描述,凝练本年度建设成果,查找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措施。
2、典型案例
根据任务(项目)进展情况,撰写典型案例材料。一般应包括背景情况、具体做法、成果成效、问题探索等四个部分,要体现真实性、创新性、时效性、示范性。典型案例字数3000字左右,要求图文并茂,尽量采用文字、照片、柱状图、饼形图、曲线图、表格、剪报等不同表现形式。学院根据典型案例质量推选出1-5个最终上报。
3、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项目需提交在线课程所在平台和有效网址。
二、相关要求
1、因时间紧迫,请各相关处室、系部务于10月17日下班前提交本部门承接的任务绩效报告、各项目点绩效报告和典型案例的纸版、电子版材料,纸版材料需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到教务处1209。
2、请各相关处室、各系部高度重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自查、做好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整改提高,保证我院行动计划项目、任务达到预期完成目标。省教育厅将安排专家小组对我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价,并在11月15日前组织专家现场抽查。
3、本通知中涉及的附件均已上传至“学院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一栏中,可自行下载查看。
教务处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