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六届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冀教高[2012]60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组织教师申报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请各系部接到此通知后,按内容要求通知并组织教师申报,并于12月14日上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板和电子版)交到教务处,学院初评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由于我院未接到此通知,待得通知后才组织教师申报,请各位教师谅解。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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