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7届毕业生清考时间定于5月31日—6月5日,现将有关事宜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安排:见附件《2017届毕业生清考安排表》。
二、考试纪律: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准时到达考场,各监考老师提前10分钟到考场清查参加清考的学生人数,核对身份。
三、此次清考关系到学生能否顺利毕业及毕业证的颁发,请各系部辅导员务必将准确的考试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个学生,要求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四、未经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的科目由各系部单独清考,清考成绩于6月7日前整理报至教务处。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