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廊坊市教育局 转发河北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第八届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决定组织河北省第八届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认真研究文件精神,对申报奖励严格把关,保证上报奖励的质量。
二、我院最多可推荐4个教学成果,财经系、机电系、计算机系和公共教学部可在部门内部择优推荐一名教职工申报。
三、请各部门务必于2017年3月15日下午3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板(比通知要求多一份))交到教务处1209。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