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试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和《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制定我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
第一部分 参评学校评建工作规程
参评学校评建工作主要包括自评、评估和整改等阶段工作。
一、自评阶段
1.学校成立评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建机构),负责评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学校应制订评建工作计划,落实全员评建工作岗位责任制。
2.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高职教育发展和评估的有关文件,准确理解《实施细则》的基本精神,掌握各主要评估指标与关键评估要素的实质内涵。
3.将建设、管理和使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以下简称《采集平台》)列为学校办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建立数据采集、规范管理和定期分析制度。按照“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填报说明”规范填报,确保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公开性;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统计时段和要求,每年及时采集上报省教育厅。
4.规范学校档案室、职能部门、教学单位的档案建设,使之制度化、规范化。要注重《实施细则》主要评估指标、关键评估要素相关原始资料的常态化管理。在学校的自评过程中,不得对原始资料进行加工处理。学校不单设评估资料室。
5.学校各专业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我剖析(可参照“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校自评专业剖析工作要点(供参考)”),对《采集平台》中专业的相关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查找专业建设的主要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
6.依据《实施细则》申请评估的基本条件,查找差距,对不符合条件的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在评估之前达到基本条件要求。
7. 对学校《采集平台》数据和相关资料信息进行分析,对应总结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成绩、经验和特色,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研究解决对策,制订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单位、部门和个人,将评估工作方针落到实处。
8.学校评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后,由学校领导、职能部门和教学系部干部、骨干教师组成校内专家组,以《实施细则》及《采集平台》相关数据为单元,逐项进行认真自评。
9.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学校党政领导审定,形成学校的《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一般可由以下四部分构成:
1)学校概况(沿革与现状);
2)按照主要评估指标和关键评估要素总结改革、建设、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果、经验、特色和自评结果,包括办学理念和目标、人才培养过程、人才培养效果等;
3)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4)整改措施。
报告总篇幅不超过10000字。其中,依据《采集平台》的数据及转化的信息,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提出整改措施所占篇幅,应占三分之一左右。
二、评估阶段
1.申请评估。凡符合《实施细则》的申请评估基本条件的学校,应提前6个月向省教育厅提出评估书面申请,提交“申请评估基本条件申报表”;教育厅根据总体部署,确定评估日期,以文件形式通知参评学校。
2.接受评估基本条件审查。省教育厅在专家组进校考察评估前3个月,组织专家对申请评估学校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学校要积极配合专家的审查工作;若审查通过,学校按计划参加评估;若审查未通过,学校应加大投入,加强建设,尽快达到评估基本条件,6个月后可再次申请评估。
3.报送与公布材料。基本条件审查通过的学校,于评估考察前30天向省教育厅提交书面《自评报告》,同时将区域社会经济(行业)发展规划、学校发展规划、特色重点专业建设规划、最近两年上报的《采集平台》数据、自评报告在校园网上对社会公布;于专家组进校前15天将上述材料电子稿发到评估专家信箱;上半年评估学校可对评估之前《采集平台》数据的主要变化情况给予必要的说明。
4.设立专家工作室。专家工作室是供专家分析相关信息、集中讨论的场所,需配备联网计算机若干台及打印机、直拨电话、必要的办公文具。
5.为专家深度访谈、专业剖析和听说课及研讨等评估活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6.设立联络组。为便于专家考察,学校配备必要的联络员,联络员应熟悉评估事务和校内基本情况,配合好专家工作。
7.学校对专家组的接待工作应坚持“热情、节俭、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学校招待所或就近安排三星级标准内宾馆,配联网计算机;专家组长、副组长、秘书房间配置打印机;提供专家组成员之间及与学校领导和有关接待人员的联系信息资料。专家就餐从简,在学生食堂安排1次专家与学生共同就餐;要遵守《实施细则》中所列各项评估纪律。
8.专家组进校当日,学校为每位专家提供书面《自评报告》、《特色重点专业建设规划》;并为专家组预备会议提供下述信息资料(各2份):
(1)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组成人员基本状况一览表
(2)学校党政机构、教学系部设置一览表
(3)全校按部门、单位排列的党政中层干部一览表
(4)全校分系部的专任教师名单和非专任教师名单(含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职称、毕业院校及专业、双师状况、所任主要课程)
(5)全校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一览表
(6)各系、部的专业设置情况及开设时间、各专业各年级学生数一览表
(7)全校各专业、班级现行课程表(含实践,停课的要事先注明)
(8)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或方案)、课程标准等教学基本文件
(9)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10)学校各教学区作息时间表
(11)专家组长和秘书要求的其他材料
9.积极配合专家组按照评估工作程序开展各项考察评估工作。评估考察尽可能不与学校的项目验收工作同时安排。评估工作要在学校自然状态下进行。
三、整改阶段
1.评估结束后,学校应根据专家组的考察评估反馈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整改方案,并在1个月内上报省教育厅。
2.学校应认真组织实施整改方案,整改时间原则上为0.5~1年;整改完成后,向省教育厅提交评估整改工作总结报告,并表态接受评估专家的整改回访检查。
3.学校根据省教育厅评估整改回访的安排,做好整改回访检查的配合工作。
第二部分 评估资格审查及专家组配置工作规程
现场考察评估之前,省评估委员会要协助省教育厅做好对申请评估学校的基本条件审查、专家组组建及专家培训、现场考察相关的准备工作。
一、评估前的学校基本条件审查工作
根据评估工作计划安排,省教育厅在评估专家组进校考察评估前3个月,组织省评估委员会和专家,按照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和教高〔2008〕5号文的有关规定,对申请评估学校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必要时,派出专家组(2~3名)对被评估学校的硬件条件进行实地考察,并审查学校《采集平台》管理、运行情况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审查的专家填写《学校评估基本条件审查报告》。
对于条件审查不合格的学校,专家组要对学校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指导,督促其“端正办学思想、理清办学思路、促进办学投入、改善教学条件、加强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建设”,在整改工作完成后尽早申请参加正式评估。
二、专家组的配置和职责
(一)专家组的组成
专家组是受省教育厅领导和委派,在特定时间内,承担考察评估任务的专家组织。专家组成员应站在全省的高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
专家组一般由8人左右组成(含秘书);由省教育厅根据被评学校属性、专业构成及特色专业类别等情况,从省内外高职教育评估专家库中选聘,其中有具有丰富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的专家,有行业企业专家和一线专任教师,有被评学校自报特色重点专业领域的专家;专家组设组长、副组长,原则上由省外著名专家、省评估委员会委员担任。
专家组组成要遵循专家回避原则,名单基本确定后,应征求被评学校的意见,并在专家组进校前向社会公布,对专家组的组成若有异议,将视具体情况作出适当调整。
(二)专家组的主要职责
1.认真研读被评学校的《自评报告》、《采集平台》数据、区域社会经济(行业)发展规划、学校发展规划、特色专业建设规划等信息资料。
2.现场考察的主要任务是考察学校的内涵建设,通过《采集平台》数据分析、深度访谈、专业剖析、说课活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多种途径,专家组与学校平等交流,共同发现问题、探究原因、研讨对策。
3.通过科学分析和民主讨论,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按评估指标体系的关键评估要素逐项进行分析,并提出评估结论建议。
4.对被评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进行系统分析,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查找原因,提出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形成考察评估反馈意见,并与被评学校及其主管部门交换意见。
5.向省教育厅和省评估委员会提交考察评估工作报告和相关资料。
(三)专家组成员分工
1.组长全面负责专家组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组长的职责是:
(1)就评估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对省教育厅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与实施考察评估工作计划、日程安排,决定专家组内部分工,负责与被评学校协商有关事宜;
(3)召集专家组全体成员会议,交流情况,按照关键评估要素逐项评价,提出评估结论建议;
(4)组织撰写考察评估反馈意见,经专家组讨论通过后,代表专家组向学校和主管部门通报;组织专家组成员搞好个人发言,并认真听取学校、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对考察评估意见的反映;
(5)组织撰写向省教育厅提交的考察评估工作报告,对考察评估意见和评估结论建议的准确性全面负责。
2.专家组成员须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专家组可分小组活动(供参考)。
综合组:组长、2~3位专家和秘书;组长和秘书负责撰写考察评估反馈意见和考察评估工作报告;重点负责评估指标:①领导作用。其他专家重点负责评估指标:②师资队伍,⑥教学管理,⑦社会评价。
专业剖析组:副组长和2~3位相关专业专家;全面负责对专业的纵深剖析;重点负责评估指标:③课程建设,④实践教学,⑤特色专业建设。
专家组成员需参加评估汇报会、评估情况通报会等共同活动,完成分工任务;注意各项评估指标及要素之间的相关性,例如,“领导作用”、“师资队伍”与其他各项评估指标及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为避免因分工带来的视角偏差,应加强专家组内的信息沟通,及时研讨。
专家要在专家组会议上表明对所分工指标及关键评估要素的考察评价意见,参加对所有各项指标的评定,讨论考察评估反馈意见和评估结论建议。
3.专家组秘书承担专家组与被评学校的联系协调工作,为专家组提供服务,协助组长安排协调各位专家的工作,完成专家组长交办的各项评估有关工作。
秘书必须熟悉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和教学工作,工作主动,作风严谨,精力充沛,有较高的文字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秘书要落实评估专家组成员收到学校《自评报告》等5种评估材料电子稿情况;收集评估专家预审意见表。
进校后,要具体落实专家组的各项日程安排;起草、打印各种材料和工作用表;收集、检查专家组成员提交的评估分析表填写情况,汇集、整理信息情况并及时反馈;负责评估材料的立卷归档。不兼任专家的专职秘书不承担对评估结论表决和反馈意见的责任。
(四)专家组成员守则
1.认真学习和掌握评估标准,注重了解实际情况,坚持讲客观证据,不凭感觉、感情、印象用事,坚决排除来自任何方面的干扰,自始至终维护评估的独立性、公正性、严肃性。
2.尊重被评学校办学自主权,不介入学校内部事务。与被评学校坦诚相待,平等交流,相互配合,共同完成评估任务。
3.专家之间相互尊重,密切配合,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
4.遵守纪律,集中精力参加评估活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评估期间不擅自离岗,不参加其他社会活动,不接受被评学校及其主管部门的单独邀请。
5.严格保守评估秘密,不得泄露专家组内部讨论过程中个人发表的意见,以及评估工作中其他不该泄露的事宜。
6.坚持廉洁自律,不搞特殊化。不接受被评学校任何礼品礼金,不向被评学校提出与评估无关的要求,自觉接受省教育厅以及被评学校的监督,虚心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努力改进评估工作。
三、专家组成员现场考察评估前的准备工作
1.深入学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评估文件,熟悉《实施细则》及评估操作规程,准确理解和把握主要评估指标及关键评估要素的内涵。
2.进校前,专家要认真研读学校自评报告、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学校发展规划、特色重点专业建设规划等资料,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对学校近二年《采集平台》数据进行仔细审读、分析,参照“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与数据分析工作要点(供参考)”,将数据转化为信息,肯定成绩,发现突出问题,对应关键评估要素给出预审意见(关注KPI奇异点),填写“专家预审意见表”,提出现场考察重点的建议,提前三天发到专家组长和秘书信箱,并准备在专家组预备会议研究过程中进行说明。
3.专家组长在秘书协助下,汇总各位专家填写的“专家预审意见表”及提出的现场考察重点的建议,草拟评估工作计划,提出分工建议、考察重点和注意事项,供专家组预备会议讨论决定。与被评学校沟通商议考察评估的安排。
4.秘书协助专家组长与被评学校和专家组成员沟通,做好评估准备工作。
第三部分 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工作规程
专家组要在2~3天时间内,完成现场考察评估的基本任务,要贯彻共性要求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在各项现场考察评估工作中,对国家、省级示范性高职重点建设学校应以相应的较高标准提出要求。
一、专家组预备会议
专家组进校后,在组长的主持下,要用一个单元(约半天或一个晚上)时间,开好专家组全体成员参加的评估工作预备会议。
1.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评估工作的文件,提出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
2.讨论确定评估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考察内容;讨论确定专家组分工;
3.交流、讨论专家预审情况及现场考察重点的意见,专家组长集中大家意见提出现场考察重点和注意事项;
4.讨论确定2个重点剖析专业;
5.各小组和专家根据分工制订考察工作(深度访谈、专业剖析、教师说课等)计划并报专家组秘书,秘书汇总协调;
6.组长和成员认为应该集体讨论的事项。
会后,专家组长(或委托秘书)将评估日程安排等评估有关事宜通知学校。
二、评估汇报会
1.不设开幕仪式,一般不安排各方面领导讲话;汇报会由专家组组长主持。
2.听取学校主要负责人关于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的汇报(不超过20分钟)。
3.汇报会安排在校内。出席人员为专家组成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教师和学生代表。汇报会也可在专家组预备会议之前进行。
三、深度访谈活动
深度访谈是评估考察的主要方式,要以个别访谈为主,也可以小范围专业教学团队或管理部门的集体访谈。专家根据分工考察的需要,选准访谈对象,对象有学校领导、中层干部、专兼职教师、学生、用人单位相关人员等;要兼顾学校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尽可能覆盖各类专业、职称、学历、年龄结构的教师;师生员工也可主动向专家反映情况或意见,进而深入访谈。
访谈要做充分的准备,专家应拟好访谈提纲,明确访谈目的和访谈要点;根据预审和《采集平台》数据信息的分析情况,有针对性地约请相关人员访谈,共同查摆问题、探究成因、商讨改进措施。每位专家访谈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半小时。专家填写深度访谈记录表,上报专家组。深度访谈活动参照“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评估深度访谈活动要点(供参考)”进行。
四、专业剖析活动
专家组在征求学校意见的基础上一般确定2个专业进行重点剖析。不同定位学校可以采取不同的确定思路,其中必选有学校的特色重点专业。听取专业带头人汇报(不超过15分钟),通过对《采集平台》中相关专业的状态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深度访谈、教师说课并研讨、查阅原始资料、实地考察等多种途径,增加考察的深度和可信度。专业剖析专家在准确掌握所剖析专业实际状态的基础上,填写专业剖析情况汇总表,上报专家组。专业剖析活动参照“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校自评专业剖析工作要点(供参考)”有关建议进行。
五、教师说课活动
说课教师和课程由专家组根据现行课表研究确定,其中部分教师应是根据专家所提出的专业、课程和教师资质等要求,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确定的。要兼顾学校各大类专业(工、农、医、经、管等)、课程类型(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实验实训课等)、说课教师的职称、年龄、学历结构等。专业剖析组重点选听所剖析专业的各类课程。建议2位专家(含秘书)组成一个小组,每组听说课2人(门)。
专家听说课应填写教师说课记录表。专家组秘书要汇总填写专家听课结果汇总表。教师说课活动参照“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评估教师说课活动要点(供参考)”中关于评估型说课活动的基本要求进行。
六、实地考察实习实训环境和条件
实践教学环境和条件的考察要根据专家分工各有侧重。校内基地考察重点在于是否以工作任务分析为基础,按照空间结构与工作现场相吻合的原则设计实训基地,配置教学设备设施条件;同时可对校园文化、校风学风和学生课内外学习活动等方面进行调研,以获取相关信息。
七、查阅常态化管理的原始资料
除了应为专家组预备会议提供的信息资料和专家组明确要求提供的统计资料外,所有重点考察内容相关的原始资料均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实行常态化管理;专家根据评估考察需要,到相关部门、单位调阅相关原始资料。
在遵从评估原则基础上,现场评估考察活动的时间、人数、内容及要求等可由专家组掌握,视情况还可灵活采取其他考察方式。
八、形成评估结论建议
1.每位专家通过对《采集平台》数据分析、深度访谈、专业剖析、教师说课、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考察活动获取的信息和对关键评估要素的评价和建议应在专家组会议上汇报;针对分工重点负责的主要评估指标,填写专家评估写实表。
2.在相互交流和民主讨论的基础上,专家组对每个关键评估要素进行充分的讨论分析,综合判断学校的基础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的整体状态;集体对评估结论建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票数达到2/3即建议为“通过”,否则建议为“暂缓通过”。
九、形成考察评估工作报告
考察评估工作结束前,经专家组集体讨论形成向省教育厅和省评估委员会提交的考察评估工作报告,其主要内容是:
1.考察评估工作概况:被评学校、专家组人数、评估日期、考察方式和主要工作过程,说明评估的完整性。
2.对学校评建工作的总体印象:简述学校的发展状况,着重反映学校评建结合的情况和成果。
3.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成绩:要肯定学校改革和建设所取得的成绩,要指出学校人才培养效果、人才培养过程的主要特点,特别是在强化内涵建设、彰显办学特色方面的成绩。评价意见要客观、简洁、到位,防止一般的赞扬和肯定,应该对学校保持和发扬长处具有很强的促进激励作用。
4.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和整改建议:要针对学校改革、建设过程与自我发展目标、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必要的原因分析,提出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意见。
5.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的有关建议:对于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影响学校发展的瓶颈问题,专家组应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相应建议,争取对学校建设的支持。
6.根据专家表决结果提出的评估结论建议。
撰写考察评估工作报告,应注意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一致性、全面性、指导性,字数在3000字左右。其中,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和整改建议是实现评估目的的重点内容,其所占篇幅,应超过肯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成绩部分的篇幅。
十、考察评估情况通报会
在考察评估工作结束前,专家组集体讨论形成对被评院校的考察评估反馈意见(内容应与考察评估工作报告基本相同,但不含评估结论建议),并在考察评估情况通报会上由专家组长向学校及主管部门宣读。
考察评估情况通报会可分两场进行。
1.小范围的情况通报会
由专家组组长和副组长向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由学校主要领导确定参加人)通报专家组的考察评估反馈意见,听取学校领导的意见。同时,口头通报专家组成员议论的不宜在较大范围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2.大范围的情况通报会
出席人员可与参加评估汇报会的人员基本一致,也可根据学校要求扩大范围。通报会由专家组副组长主持,其基本程序是:
(1)专家组组长代表专家组宣读考察评估反馈意见;
(2)专家组成员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重点谈问题和建议;
(3)主管部门领导做表态性发言;
(4)省教育厅领导讲话;
(5)学校主要领导做表态性发言;
(6)主持人致谢,宣布评估结束。
十一、专家组上报评估存档资料
评估结束后,专家组向省教育厅提交以下资料:
1.赴某某学校(院)人才培养工作考察评估工作报告(专家组长签字)
2.附件:
(1)专家组成员名单
(2)专家组预备工作会议纪要(评估工作计划及专家组工作分工)
(3)专家预审意见表(每位专家1份)
(4)评估工作日程安排表
(5)专家访谈汇总表和专家深度访谈记录表
(6)专业剖析情况汇总表
(7)教师说课要求、专家听说课记录表和教师说课结果汇总表
(8)专家评估写实表(每位专家1份)
(9)学校评估结论建议投票表(每位专家无记名投票1份)
(10)学校评估结论专家组建议表(专家组全体成员签字)
(11)专家组考察评估反馈意见(专家组长签字)
(12)院校自评的相关材料(由被评学校提供)
十二、专家组评估工作汇报
专家组组长或副组长负责准备向省评估委员会审议会议的汇报材料,并在审议会议上,汇报专家组的考察评估工作报告。
第四部分 整改回访专家组工作规程
评估后,学校经过0.5~1年的整改,向省教育厅提交评估整改工作总结报告;省评估委员会协助教育厅根据省内评估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做出整改回访检查安排计划,适时组织评估专家到被评学校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回访。
整改回访专家组成员3~4人,时间0.5~1天。主要督查被评院校落实整改方案并开展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重点考察学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情况。专家组要向省教育厅提交整改回访工作报告。
附表1:
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学校评估基本条件审查报告
申请评估学校 |
|
||||
提交申请时间 |
|
||||
学校满足教发〔2004〕2号文情况 |
|
||||
实验实训场所满足教高〔2008〕5号文情况 |
|
||||
学校《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管理运行情况 |
|
专家组 审查结论 |
|
||||
专家签字 |
组长 |
|
成员 |
|
|
成员 |
|
成员 |
|
审查时间:201 年 月 日
附表2: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专家预审意见表
学校名称: 201 年 月 日
评估指标 |
关键评估要素 |
预审意见(KPI奇异点) |
现场考察提纲 |
1.领导作用 |
1.1 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
|
|
1.2 办学目标与定位 |
|
||
1.3 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 |
|
||
1.4 校园稳定 |
|
||
2.师资队伍 |
2.1 专任教师 |
|
|
2.2 兼职教师 |
|
||
3.课程建设 |
3.1课程内容 |
|
|
3.2教学方法手段 |
|
||
3.3主讲教师 |
|
||
3.4教学资料 |
|
||
4.实践教学 |
4.1实践教学体系设计 |
|
|
4.2顶岗实习 |
|
||
4.3教学管理 |
|
||
4.4实践教学条件 |
|
||
4.5职业资格证书获取 |
|
||
5.特色专业建设 |
5.1特色 |
|
|
6.教学管理 |
6.1管理规范 |
|
|
6.2学生管理 |
|
||
6.3质量监控 |
|
||
7.社会评价 |
7.1生源 |
|
|
7.2就业 |
|
||
7.3 社会服务 |
|
专家(签名)
附表3:
学院评估工作日程安排建议
(201 年 月 日— 月 日)
日期 |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负责人 |
|
进校前 |
专家研读学校申报材料和预审《状态数据平台》状态数据,填写“专家预审意见表” |
自住地 |
|
||
第1天 |
上午 |
专家组成员报到 专家组安排下午工作 |
专家入住 |
接待组 专家组 |
|
下午 |
15:00-15:30 15:30-18:00
|
1.学校自评汇报会 2.深度访谈 3.专家考察校内实训基地 |
大会议室 办公室 实训基地 |
综合组 接待组 基地组 |
|
晚 |
19:30-22:00 |
专家组会议: 1.学习有关文件 2.交流预审意见 3.讨论工作日程安排、专家组分工 4.确定重点剖析专业,访谈、说课计划 5.通知学校说课教师名单及说课要求 |
住所 会议室 |
专家 组长 |
|
第2天 |
上午 |
08:00-12:00 |
专家组分小组考察 1.重点剖析专业汇报 2.深度访谈 |
会议室 办公室 |
综合组 |
下午 |
14:30-18:00 |
专家分组考察(深度访谈、查阅资料) |
相关系处办公室 |
综合组 |
|
晚 |
18:00-18:50 |
专家与学生共进晚餐(可调换时间) |
学生食堂 |
接待组 |
|
19:30-22:00 |
专家组碰头会、确定次日考察计划 |
住所 |
|
||
第3天 |
上午 |
08:00-09:00 09:00-12:00 |
教师说课及研讨 专家分组考察(深度访谈为主) |
有关教室
|
|
下午 |
14:30-18:00 |
专家分组考察(深度访谈为主) 专家分别对考察信息资料整理、分析 |
|
|
|
晚 |
19:30-22:30 |
专家组会议: 1.汇报各小组考察评估情况 2.对各项关键要素评定表决 3.讨论考察评估反馈意见和评估结论建议 |
住所会议室 |
专家 组长 |
|
第4天 |
上午 |
08:00-09:00 09:00-10:00 10:00-11:30 |
1.专家准备个人反馈意见 2.与校领导沟通专家组反馈意见 3.专家组考察评估情况通报会 |
专家住所 小会议室 大会议室 |
专家组 组长 副组长 |
下午 |
|
专家返程 |
|
接待组 |
注:早、午、晚餐简化、限时。在考察期间,晚上是专家组工作时间,不得安排宴请等活动。
附表4: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工作安排表
日期 |
时间 |
分组成员 |
工作内容 |
|
|
上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下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晚 |
|
|
|
|
|
上午 |
|
|
|
|
|
|
||
|
|
|
||
下午 |
|
|
|
|
|
|
|
||
|
|
|
||
其他说明:工作地点一般由学校联络组根据专家建议确定。 |
注:本表为协调专家工作及学校配合,在专家填报及协调基础上由秘书根据需要制作。
附表5: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深度访谈记录表
学校名称: 访谈时间:201 年 月 日 时
访谈对象姓名 |
|
部门及职务职称 |
|
|
学历/学位 |
/ |
访谈地点 |
|
|
访谈提纲 |
|
|||
访谈主要内容记录 |
|
访谈专家(签名)
附表6: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专家深度访谈登记表
学校名称:
专家 |
访谈时间 |
被访人 |
所在部门 |
职务 |
职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7: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专业剖析情况汇总表
学校名称: 日期:201 年 月 日
专业名称 |
|
|
基 本 情 况 |
|
|
专 业 剖 析 结 果 分 析 |
|
专家(签名)
附表8: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教师说课记录表
学校名称: 说课时间:201 年 月 日 时
授课教师 |
|
职务职称 |
|
学历学位 |
|
课程名称 |
|
所属专业 |
|
||
专家提出的说课要求 |
|
||||
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 |
|
||||
教材及相关课程资料 |
|
||||
说课主要内容: |
|||||
简要评价:
评价等级 (评价等级以A、B、C、D描述,对应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
专家(签名)
附表9: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专家听说课结果汇总表
学校名称: 时间:201 年 月 日
专家姓名 |
任课教师 |
职称 |
课程名称 |
说课效果 |
|||
A |
B |
C |
D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专家组长(签名)
附表10: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专家评估写实表
学校名称: 时间:201 年 月 日
主要评估指标: |
主要成绩: |
主要问题及产生原因: |
建议: |
专家(签名)
附表11: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学校评估结论专家组表决投票表
学校名称 |
|
|
学校评估结论 专家建议投票 |
通过 |
暂缓通过 |
|
|
|
专家说明 |
|
注:在专家组充分讨论、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专家判断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无记名投票表达建议意见,赞成评估结论为“通过”的,在“通过”栏内画“○”,在“暂缓通过”栏内画“×”;反之相反。专家还可以在说明栏内用文字表达个人意见。
附表12: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专家组评估结论建议表
学校 名称 |
|
主管 部门 |
|
|||||
专家组评估结论建议和简要说明: 按照《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和《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的规定,专家组在相互充分交流和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对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状态进行表决。专家组建议: 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结论为“ ”。
201 年 月 日 |
||||||||
学校评估结论专家组表决结果 |
专家总人数 |
通过票数 |
暂缓通过票数 |
|||||
|
|
|
||||||
专家 签字 |
组长 |
|
副组长 |
|
||||
成员 |
|
成员 |
|
|||||
成员 |
|
成员 |
|
|||||
成员 |
|
成员 |
|
|||||
秘书 |
|
秘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