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系部:
根据院长办公会精神,行政处室人员与教师共同参加期末考试的监考工作,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在2015年的7月6、7、8日,请各处室、各系部将监考人员名单及因婚假、产假等不能参与监考工作的人员名单于6月18日前报到教务处1207 室(交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
教务处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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