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廊燕院发[2014]5号文件规定,现将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书法系需招聘校内兼课教师情况通知如下:
一、兼课教师需求情况
序号 |
系部 |
课程名称 |
总学时 |
需兼课教师人数 |
兼课教师条件 |
备注 |
1 |
书法系 |
教育心理学 |
34 |
1 |
本科学历,“心理学”相近或相关专业。 |
选修课 |
2 |
书法系 |
中国文学史 |
34 |
1 |
本科学历,“汉语言文学”相近或相关专业。 |
专业课 |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请于2015年1月9日前将《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教辅人员兼课申请表》提交到教务处,首次申请兼课的教师请同时提交毕业证。
2.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教务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如有2人以上符合条件,教务处将申请表发放到课程所在系,由系通过试讲方式对申请者的任课能力与素质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委名单报教务处。
3.主管领导审批。系领导签字同意后将申请表返回到教务处,教务处拟定初步意见后报主管院长审批,确定最终人选。
附件: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教辅人员兼课申请表
教务处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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