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规范教学工作,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科研、师资培养等方面的基础和保障作用,促进教研室活动规范化、秩序化,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各教研室每学期应制定教研室活动计划,并于每周三下午3:00开始教研室活动。地点由教研室主任自定。所有活动要在《教研室活动记录本》上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案。
教务处
201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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